政府擬修法鬆綁「旋轉門條款」,對閣員與高階公務員轉任民間企業大幅放寬規定!銓敘部政次林文燦今天受訪說,上周向試委報告《公務員服務法》修正案,原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監事,將放寬為離職後2年內,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3年內職務直接、間接相關的營利事業和財團法人董監事,亦即將「3+5」縮短為「2 +3」。不過林文燦也提到,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董監事,例如中華電信等,政府一定是大股東,依法可以派任公股代表擔任董監事、監察人,「本來就可以」,未來修正草案也規定不受「旋轉門條款」限制。林文燦說,修法方向是比照先進國家,從「特定職務禁止」、改為「特定行為禁止」,改革後對於政府延攬高階人才有幫助,反之現階段民間企業人才希望能夠來政府服務,但考量「旋轉門條款」,因此不敢來、怕回不去,擔心管制時間那麼長,社會環境變動很快,因此必須啟動「旋轉門條款」的合理性討論。林文燦也強調,政府在2012年討論《公務人員基準法》時,學者與朝野就曾建議檢討「旋轉門條款」規範的合理性,現階段討論修法與行政院長林全內閣改組傳聞無關,內閣改組與否是與政治動態,制度的考慮必須長久、合理性。(王家俊/台北報導)
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politics/20170807/1177207/LV LV包包 lv皮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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